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銓鴻有限公司 | 關於銓鴻

銓鴻RBA管理辦法
RBA (Responsible Business Alliance)

依據最新負責商業聯盟 (Responsible Business Aliance,簡稱RBA) 行為準則為電子行業公民聯盟成部分的行業和其供應鏈訂定一套規範,銓鴻依據RBA行為準則自評、有害物質管理、勞工保護、持續改善、管理體系、勞力密集度等因素建立風險鑑別管理程序,從而確保工作環境的安全、工人受到尊重並富有尊嚴、商業營運合乎環保性質並遵守德操守。 所有設計、銷售、製造,或為生產電子產品提供商品和服務的組織都被本準則視之為銓鴻的一部分,及本準則的目標對象。電子行業的任何一家企業都可以自願採用本準則,並隨之而應用到其供應鏈和外包商中,包括合約員工服務供應商,本準則的規定尊重且源自於國際公認的標準。

員工政策

銓鴻以責任商業聯盟RBA等相關規定,揭示人權政策宣言。
銓鴻的人權政策宣言如下 :
  1. 不雇用童工 – 符合當地的最低年齡的法律和規定。
  2. 符合基本薪資 – 提供員工符合甚至優於當地法令所要求最低工資於福利。
  3. 工作時數 - 不應超過當地法律規定的最大限度,並遵守加班工資的要求及補償。
  4. 人道的待遇 – 禁止騷擾、身體虐待及威脅。
  5. 不歧視/不騷擾 – 人人有權享受平等保護,不受任何歧視。
  6. 自由結社 – 應根據當地法尊重所有員工組織和參與其選擇之工會。

健康與安全

銓鴻意識到除了盡量減少與工作相關的傷病發生率外,安全、健康的工作環境有助提高產品和服務的品質、生產的穩定性。
  1. 職業安全 – 提供適當的防護裝備,以及持續性的職業健康與安全知識培訓。
  2. 緊急準備 – 評估潛在的緊急情況和事件。
  3. 工傷及職業病 – 預防、管理、追蹤工傷及職業病,並提供必要的治療及協助。
  4. 工業衛生 – 應評估接觸化學品、環境給員工帶來的影響,尋求預防及控制減少危害。
  5. 勞力工作 – 應評估勞力工作給員工帶來的影響,包括搬運重物及長時間站立。
  6. 機器防護 – 應評估生產設備的安全性,預防機器可能對勞工造成的傷害並提供防護設備。
  7. 公共衛生 – 應提供乾淨的洗手間、飲水機,提供的員工宿舍應保持乾淨並提供衛浴設施、照明及獨立安全的個人場所及私人空間。
  8. 健康與安全的溝通 – 應提供職業健康與安全的員工訓練、並鼓勵員工可提出相關建議。

環境

銓鴻承認保護環境是不可或缺的,在製造作業中應避免對社區、環境造成不良影響,同時保障健康與安全。
  1. 環境許可與報告 – 應獲取必須的環境許可證、批准及登記。
  2. 預防汙染和節約能源 – 應盡量減少廢棄物並節約能源。
  3. 有害物質 – 應標示對人或環境有害的化學物質、廢棄物,確保其可以安全的處理。
  4. 固體廢物 – 應提供識別方法並管理以利回收再用或棄置的處理。
  5. 廢氣排訪 – 在作業進行中產生的揮發性化學物質,應對廢氣排放系統的性能進行例行測試。
  6. 材料控制 – 應遵守法規及客戶要求,禁止使用特定物質。
  7. 水資源管理 – 應尋求機會節約用水、控制汙水管道,並在排放前作適當的汙水處理。
  8. 能源消耗和溫室氣體排放 – 應該減少溫室氣體的排放量並尋求改善能源利用效率方法。

道德規範

銓鴻為履行社會責任並取得成功,必須謹守最高得道德標準。
  1. 誠信 – 商業互動關係中都應謹守最高的誠信標準。
  2. 無不正當收益 – 不得收受或給予不正當的收益。
  3. 資訊公開 – 業務來往應具有透明度並記錄於帳簿或商業紀錄上。
  4. 知識產權 – 應尊重知識產權,並保護知識產權及技術以及客戶及供應商的資料。
  5. 公平交易和競爭 – 應謹守公平交易和競爭。
  6. 身分保護及防止報復 – 應制定程序保護供應商和員工檢舉者,並確保其身分的匿名性,提供良好的溝通程序,以表達員工的疑慮,並不會遭到報復。
  7. 負責任的採購礦物 – 應制定政策,對產品中礦物(鈀、金、鉑)來源進行調查,確保來源符合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受衝突影響地區和高風險地區礦產供應鏈的盡責調查指南。
  8. 隱私 – 承諾保護所有業務來往者資料隱私及安全。

管理系統

銓鴻應建議範圍與本準則內容相關不衝突的管理系統。
在設立系統時應確保
  1. 符合營運產品相關適用的法例、法規、客戶要求
  2. 符合本準則
  3. 識別並減輕與本準則有關的經營風險,並推動實行且持續改進
  1. 公司承諾 – 銓鴻的社會及環境責任政策聲明應確定參與者對守法以及持續改進的承諾,張貼於工作場所內。
  2. 管理職責與責任 – 銓鴻應明確指定公司代表來負責保證管理系統和相關計畫的實施。代表應定期檢查管理系統的運作情況。
  3. 法律和客戶要求 – 制定程序、並理解適用法律和客戶要求(包含本準則之要求)。
  4. 風險評估和風險管理 – 制定程序評定各項風險的級別,並實施管制及改善已識別的風險並實施規範確保執行。
  5. 改進目標 – 制定績效目標、指標和實施計畫,並定期審核。
  6. 培訓 – 應為管理層及員工制定培訓計畫。
  7. 溝通 – 制定程序使政策、實踐、績效可以準確的傳達員工、客戶及供應商。
  8. 員工意見、參與及申訴 – 制定可行且有效的意見(申訴)傳達機制,並且不會擔心被報復。
  9. 審核與評估 – 定期自我評估,確保符合法例及法規的要求,以及符合本準則的相關要求。
  10. 糾正措施 – 制定程序能即時糾正內外部發現的不足之處。
  11. 文件及記錄 – 建立並保留文件和紀錄,以確保符合監察規例與公司的要求,同時應保障隱私的機密性。
  12. 供應商的責任 – 制定程序將準則要求傳達給供應商,並監管供應商對本準則的遵行情況。